刘邦建国后制定了什么制度?首次确定了人头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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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邦几乎毕生都在戎马倥偬中度过,他开创了一个崭新的王朝,却并没有仅仅满足于军事上的胜利。还在称汉王的时代,他就命令萧何留守关中,辅佐太子刘盈,创建法律,立宗庙、社稷、宫室、县邑。汉王四年(前203)八月,汉“初定算赋”,即首次确定了人头税制度。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高祖五年(前202)五月,刘邦置酒洛阳宫,大宴群臣,总结取天下之道。他说:“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我不如张良;安抚百姓,积聚钱粮,我不如萧何;统率百万大军,战必胜,攻必取,我不如韩信。这三个都是人杰啊,但我能用他们,所以取得了天下。项羽只有一个范增都不能用,所以会被我打败。”

  他命令太中大夫陆贾为他总结秦朝所以覆灭,汉朝所以建立,以及古代国家兴亡成败的经验教训,共写成12篇奏章。

  经过秦末长年战乱,百姓流离失所,国家贫困不堪,刘邦虽为皇帝,出行时竟然凑不成四匹同样毛色的马来驾车,很多大臣甚至只能乘坐牛车上朝。为了尽快使新生政权稳定下来,刘邦采纳来自各方的建议,实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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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他听取娄敬的意见,将都城从洛阳迁往长安。然后命萧何以《秦律》为基础,创建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汉律》包括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户法、兴法、厩法九篇,后世封建社会的法规,基本以此“汉九章”为宗。

  刘邦还把齐、楚等地豪强十余万口迁徙到关中,一方面充实都城附近的户口,另方面也削弱关东豪族势力,使其不致作乱。最重要的是,刘邦大力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奖励耕战,恢复社会生产力。

  高祖五年(前202)五月,下《复故爵田宅令》,号召因战乱逃亡隐匿的人民回归原籍;又下令释放奴婢,“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高祖七年(前200)下诏,百姓生子可免除徭役两年,鼓励生育;额定田租为十五税一,高祖十一年(前196)下《省赋令》,限制地方官和诸侯王额外增税。

  在鼓励生产的同时,刘邦也开始制定新王朝的各种典章制度,巩固封建集权。他初做皇帝时,认为过去的礼仪过于繁琐,所以一概废除,结果手下的大臣多是平民出身,没有礼法约束就行为放纵,公然在朝堂上喊叫争吵,甚至拔剑乱砍柱子。于是刘邦让孙叔通拟定朝堂上的礼仪。礼仪造好,长乐宫正好竣工,百官顺次朝贺,秩序井然,刘邦大喜说:“我今天才知道当皇帝是多么尊贵啊!”

  叔孙通定礼仪,使刘邦感受到做皇帝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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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刘邦称帝仅8年就去世了,朝廷制度、管理措施都才草创而已,尤其他遗留给后世三个重大的问题,暂时无法解决。一是北方边患匈奴问题。刘邦在平城被围,自知实力尚不足以与匈奴抗衡,加之战祸延绵多年,百姓也需要修养生息,国家需要逐步成长,于是才定“和亲”之策,让宫人或翁主(王、侯之女)假冒公主与匈奴联姻,并允诺每年赠予大量财物。

  虽然他征调巴蜀步兵屯兵灞上,拱卫京师,还加强北部边境防御力量,但平城之战以后,对匈奴基本是采取的守势。

  刘邦遗留给后人第二个重大问题,是在汉朝内部。他削平大部分异姓王割据势力后,又封了许多同姓王,比如封其子刘肥为齐王、刘交为楚王,侄子刘贾为荆王、刘濞为吴王,等等。他还杀白马与诸臣盟誓,说非刘姓不得封王,有敢称王的,天下共讨之。

  周朝分封诸侯,同姓诸侯大都集中在都城附近,疆域本窄,又缺乏发展余地,所以叛乱的很少,刘邦大概因此以为同姓诸王比较不容易起异心吧。但他这一想法很快就被证明是错误的,所因此长出的荆棘,只有等他的儿孙们去费力辟除了。

  刘邦遗留下的最后一个大问题,就是继承人问题。他虽然在汉王时代就立吕雉所生的刘盈为太子,但称帝后宠爱戚夫人,想让戚夫人之子刘如意做继承人。此事虽最终被劝阻,改封刘如意为赵王,但直接导致了戚夫人母子悲惨的结局,也间接埋下了吕雉专权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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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邦去世前,吕雉在病榻前问他说:“陛下百岁以后,相国萧何也年老了,萧何若死,谁能做丞相呢?”刘邦回答:“曹参可以继任。”吕雉又问:“曹参以后呢?”刘邦说:“王陵可以。但王陵此人过于憨直,要靠陈平来辅佐他。陈平很有智谋,但一人难当大局。周勃为人朴实,缺乏文采,但将来安定刘氏的,一定是他,可叫他担任太尉。”吕雉再问,刘邦说:“那以后就不是你所能够知道的了。”

  刘邦死的时候,太子刘盈年仅17岁,而且生性懦弱。此后吕雉作为皇太后,是实际掌控朝局的人物,她虽然重用吕氏族人,几乎覆亡了汉朝天下,但对于刘邦所指定的丞相继承人,却一直没有更替。也正因为如此,汉朝在刘邦死后终于能够度过瓶颈期,得以走向太平富足的“文景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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