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时期为何会出现缺钱的现象?真相是什么?-趣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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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是繁荣强盛的大朝代,经济的发展与规模有长足的发展。今天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盛世王朝,它创造了很多让后人景仰的功绩,实际上,有二百九十年统治历史的唐王朝有很多细节让人难以捉摸。

  比如,富裕的大唐王朝从始至终,就不同程度地处于“缺钱”状态。

  唐代的流通货币是铜钱,如此,“需铜铸钱极为需要,当时每岁铸饯18000贯以急”(钱穆《中阁经济史 》)。

  而且,在唐朝最缺制钱的时期,曾多次严禁民间私铸铜器。

  最极端的是在贞元十年(公元794年,唐德宗李适年号),为保障造铜钱,朝廷下令禁止江淮地区的百姓铸造任何铜器,除了铸造正衣冠照面容的铜镜,这可真是大唐之“囧”。

  本文就谈谈这件困扰了大唐王朝一生的“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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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唐朝为什么会缺钱?

  唐朝缺铜钱,主要是在当时技术条件下,铜矿的开采量赶不上当时社会、经济、生活发展对于铜的需求所致。

  同时,唐代的商业活跃兴盛,物价上涨,许多投机商人将铜钱私自销毁铸成铜器销售也是当时市面缺少铜钱的一个重要原因。

  千钱百两,史料记载,唐代1000枚开元通宝钱能熔成铜6斤多,而铜器价格曾上涨到每斤600钱。

  也就是说1000个铜钱熔铸的铜器能卖出3600多枚钱,利润是360%多。

  ,于是,即便是冒杀头的风险,也有唐朝商人销钱铸器,为牟取暴利,“而销铸(铜钱)者多,而钱益耗”,使得有唐一代常常缺钱。

  为了维系帝国的正常运转,唐王朝解决缺钱危机的措施可谓花样百出。

  在缺钱的情况下,唐朝政府给官员的俸禄不是足额用钱支付。

  在早期,除了按照官员的品级给“职分田”,政府的办公经费和官员津贴一部分来自“公廨田”的产出收入。

  《新唐书》中有记载:“京司及州县皆有公廨田,供公私之费。”

  同时,为了使帝国官员能足额领俸禄,唐朝还让中央财政特地划拨一笔钱,称为“公廨本钱”。

  “公廨本钱”给中央各衙门和各级地方官府作为本金向去做贸易、向百姓放贷,所得利润、利息,补贴衙门各项津贴费用,以及官员俸禄的不足部分。

  为了让公廨本钱获得高息,负责经营“公廨本钱”的捉钱令史绞尽脑汁,甚至逼迫百姓与之贸易借贷,“民不堪其扰”。

  其后,唐朝政府在官员俸禄上才多有变革。

  二:政府要求富人必须消费

  “命商贾蓄钱者,皆出以市货”,政府命令民间富人的钱都“放”到市面上,以缓解市面的“钱荒”。

  更甚者,在元和十二年(公元817年,唐宪宗李纯年号),为缓解京师地区市面钱荒,通货紧缩,朝廷下令不准在家中储存过多的铜钱。

  当时,朝廷不仅从国库拨出钱50万缗来购买京城市面的布帛,而且,严令权贵富人家中积蓄实物铜钱超过5000贯的。

  否则,富人处死,王公大臣重重治罪,其资产“没入于官”,十分严厉。

  这一来,巨额铜钱不允许放在个人手上,京师富人赶紧消费,“乃争市第宅”,一下子将大唐京城的房价炒得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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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文宗时期还曾明确规定:“(个人)积钱以七千缗为率”。

  超过七千缗,就得消费掉,并且限期消费,家有十万缗的在1年内消费掉,有二十万缗的以2年为期限,否则处罚。

  三:控制民间铸造铜器

  为了增加市面铜钱的供应量,在扩大开采铜矿、多采铜铸造货币的同时,唐朝政府还将主意打到了佛像上。

  朝廷一再严禁民间或寺庙将铜钱销毁用以铸造铜佛。

  大和三年(公元829年),政府规定:“全国佛像材质用铅、锡、土、木建造,少数法器才允许用铜制造,否则处以极刑。”

  到了唐武宗年间,政府打击佛寺,将所有的铜佛像以及钟、磬、炉、铎等铜器都收缴,这样为各地铸钱提供了大量铜材。

  于是,不仅中央可以铸造铜钱了,还允许各地开铸铜钱,“许诸道观察使皆得置钱坊”。

  四:唐朝政府控制铜器物价,稳定市场

  贞元十年(公元794年),政府在下令禁止百姓铸造任何铜器的同时,还规定,民间铸造的铜器,每斤铜器售价“其值不得过百六十钱”。

  照此,1000钱有铜6斤多,即便熔铸铜器销售,价格不过960多钱,这就保证了6斤多铜器的售价在1000钱内,此外熔铸铜器还有其它开销。

  如此,商人毁钱铸器无利可图,稍稍缓解了民间销毁铜钱铸造铜器的情形。

  五:铸造大额货币

  因为铜实在不够造钱用,唐朝曾经发行大额货币。

  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唐肃宗李亨年号),朝廷铸造“乾元重宝”,每枚当50枚“开元通宝”使用。

  大历年间,负责唐帝国的财政官员“判度支赵赞采连州白铜铸大钱,一当十,以权轻重。”

  但是,这些造大额货币的弊端是更加助推了物价上涨,造成民间负担过重,大受其害。

  六:为货币采取地方保护主义

  唐代晚期,很多地方官员为保证本地的正常流通,禁止铜钱离开本土到外县,这样一来,商贩无法正常做生意,于是“商贾皆绝”。没有货币流通,地方商业基本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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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后,政府实在没有办法提供足够的铜钱用于流通,但是又不能让民间贸易断绝,于是,“命市井交易,以绫、罗、绢、布、杂货与钱兼用。”

  元和二年(公元807年),规定,做生意支付额度达1万钱以上者,必须混用布帛。

  如果一千多年前有现在的微信支付、电子转账等等的话,做生意也不用那么抓狂了。科技改变生活,科技改变历史,实在是不谬之论。

  七:降低铜钱的“含金量”

  元和年间,因为唐王朝要镇压反叛,“以七道兵讨之,经费屈竭”,大臣皇甫缚出了个点子:“在流通中的每缗(以1000钱为一串)钱取下20钱作为“垫陌钱”之外,再抽取50个钱上缴国度用作战争时期特殊军费。”

  这样一来,每缗钱实际只有930钱,虽然仍称为1缗,但实际缩水7%了。

  皇甫缚出的这个点子在这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的困难。

  但是此后百姓在买米盐等生活用品时,也都学着样儿,自行抽取7至8个钱,“耀米盐百钱垫七八”,政府想禁止也禁止不住。

  于是,朝廷干脆下诏书“从俗所宜,内外给用,每缗垫八十。”因为缺钱,政府不得不认可民间金融流通情形。

  唐朝末年,京师流通的铜钱,名为法定“一贯”实际只有850钱,缩水15%,而河南府地区的铜钱流通,缩水更是达到20%,充分反映了当时铜钱的紧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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